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蒙古大黑山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18年)
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林草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批准内蒙古大黑山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的请示》(环生态〔2018〕5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国务院同意调整内蒙古大黑山、河南丹江湿地、广西九万山、四川花萼山、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和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生态环境部予以公布。
二、
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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