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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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5年)
-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
- 国家档案局关于修改《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2022年)
- 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2018年)
- “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2001年)
- 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2019年)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2020年)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双边合作发展方向的联合宣言(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