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院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光荣院管理,做好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等工作,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光荣院是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光荣院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光荣院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光荣院主管部门),对光荣院集中供养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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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等五部煤矿安全规章的决定(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的批复(2003年)
- 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