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201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全国“两会”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关于打击传销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
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整治传销这一突出问题,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同时兜牢民生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也对今后打击传销工作作出了具体工作部署。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态势迅猛,亟需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异地聚集式传销活动虽总体可控,但在一些重点地区仍较为突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按照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部署,全国公安、工商机关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部署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迅速组织开展网络传销集中整治和重点地区整治,牢固树立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全力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全面落实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
“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是对近年来全系统开展监测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工作的重要行动指引。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研究,准确领会,在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工作中全面落实“四步工作法”要求,并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完善。
线上监测,是指运用互联网技术监测发现网络传销案源线索。重庆、浙江、泉州、深圳等总局网络传销监测点单位要不断丰富数据归集渠道,完善监测模型,完善风险指数,监测发现网络涉传行为及信息,准确研判;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传销监测预警平台,依托系统内网监、互联网广告监测等职能,嵌入网络传销监测功能模块,借助互联网公司技术优势,增强网络传销监测发现能力。
线下实证,是指案源线索及监测成果的查证和运用。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上级单位转办、外地移送的案源线索后,要建立台账,迅速开展线下实证工作,并及时向总局竞争执法局汇报实证结果。线下实证的主要方法有:一是与公安、金融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二是与银监部门合作,查询对公账户及参与人员账户,分析资金交易流水;三是与12315投诉举报信息、政府公开信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档案信息等进行比对实证;四是收集分公司、关联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五是进行实地检查,实施现场查证等。
多措处置,是指根据线下实证结果,区分情形分类进行处置。一是对有苗头尚未实施传销行为或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要灵活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行政查处、发布风险预警提示等多种干预措施,配合运用企业登记注册、商标注册、广告监管等围栏手段,努力消灭传销苗头隐患,避免坐大成势;二是对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但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要加强行政查处;三是对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严重,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或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果断移送公安机关,协同打击。
稳妥善后,是指在查处传销案件过程中,特别是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打击的重大传销犯罪案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教育遣返、维稳等后续处置工作。要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密切关注涉稳动态,突出属地维稳责任,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善后工作,严防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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