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国务院原则同意《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临沂是鲁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具有滨水特色的现代工贸城市和商贸物流中心。《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临沂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临沂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106.8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工作规则(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2015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南湘西民用机场的批复(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