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3年)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 持续发展经济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把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三者统筹考虑,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质量和效益、就业和收入、资源和环境等方面不断提升水平,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
(一)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安排财政赤字1.2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代地方发债3500亿元。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管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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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
- 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198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2007年)
-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2022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号(2012年)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
-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选聘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2011年)
-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