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200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文化部提出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18处)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共计23处),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518处)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东、香港、澳门承办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的函(2021年)
-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3年)
- 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2000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0年5月9日答记者问(2000年)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 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
- 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