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004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办发〔2004〕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我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掌握他们的最新实际情况,并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这次抽样调查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确保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邓朴方 中国残联主席
副组长:张 勇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新宪 中国残联副主席
张为民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成员由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口计生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有关同志担任。
- 关于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列入地方公安机关机构序列的实施意见(2001年)
-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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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0年)
-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2013年)
- 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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