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2017年)
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下统称“三反”)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反洗钱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三反”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成效明显,与国际通行标准基本保持一致。同时也要看到,相关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监管制度尚不健全、协调合作机制仍不顺畅、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职能力不足、国际参与度和话语权与我国国际地位不相称等。为深入持久推进“三反”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完善“三反”监管措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2002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
-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国家粮食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
-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及安全生产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
- 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