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函(2021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
国务院原则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创新城市发展方式,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深化开放合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
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配套政策,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创新发展,确保《方案》主要任务目标如期实现。《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25日
- 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2022年)
- 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0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废止《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决定(2015年)
-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4年)
-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建立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的意见(2000年)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2年)
-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