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等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环保总局提出的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等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等9处自然保护区具有很高的生物多样性及物种和生境的稀有性、典型性与代表性,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方面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将这些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一步加强保护和管理,对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定,加强领导,严格管理,高标准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存在重开发、轻保护和旅游过热现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检查和监管,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共计9处)
内蒙古自治区
额济纳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吉林省
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海南省
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云南省
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西藏自治区
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青海省
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
-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0年)
-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通知(2021年)
- 关于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批复(2020年)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2010年)
- 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关于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