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复函(2004年)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报请审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请示》(教基〔2004〕24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请按年度组织实施。
二、
在工程实施中,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切实加强对各地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指导。
三、
要加强对工程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督促应由地方安排的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四、
要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指导,建立保障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施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落实工程管理经费和设备维护、更新经费,严禁向农民摊派。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十二月五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
- 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
- 国务院关于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
- 文华奖评奖办法(200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08年)
-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4月29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