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相关单位,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4月3日
-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24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12月31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
- 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1999年)
- 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2011年)
-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