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0年)
湖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重庆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渝府文〔1999〕40号)及附件收悉。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两省(直辖市)边界地区的稳定,共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国务院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014年)
-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200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1年)
-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2015年)
-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