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 总体要求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特点,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 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20年)
-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
- 国务院台办新闻发言人2000年11月30日答记者问(2000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决定(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
-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2015年)
-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
-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