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荆门市掇刀区的批复(2001年)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荆门市掇刀区的请示》(鄂政文〔2000〕37号)收悉。同意设立荆门市掇刀区,将荆门市东宝区的何场乡、麻城镇、团林铺镇和掇刀石街道、白庙街道划归掇刀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大道。
掇刀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三月十七日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2年)
-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 公安部、国家民委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份填写问题的通知(1986年)
- 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2010年)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2000年)
- 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