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高岩子林场(红椿乡)段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湖北省人民政府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高岩子林场(红椿乡)段协议书〉的请示》(渝府文〔2000〕34号)收悉。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高岩子林场(红椿乡)段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两省(直辖市)边界地区的稳定,共同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洛哥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2年)
-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2016年)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67年)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医药局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