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
国务院原则同意《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潍坊是山东省半岛城市群的区域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潍坊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潍坊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65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2019年)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2001年)
-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5月2日答记者问(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