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9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1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除第四章。
二、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四条:“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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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
-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2015年)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06年)
- 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2007年)
-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7年)
- 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