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三条
执法部门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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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 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2001年)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16年)
-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1999年)
-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199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