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三条
执法部门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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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批复(2014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22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
- 关于推进和规范县供电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2000年)
- 公安部关于携带、藏匿淫秽VCD是否属于传播淫秽物品问题的批复(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