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湖南省永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6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永州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永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保存有独特的“两山一水一城”古城格局,历史街区特色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
你省及永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
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永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6年12月16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2019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YYYY年MM月)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重申严禁检察机关越权办案、违法办案的通知(1993年)
-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撤销丹徒县设立镇江市丹徒区的批复(2002年)
-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