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国土资发〔2016〕1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藏粮于地和节约优先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要求,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助力脱贫攻坚;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