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使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到和超过灾前水平,并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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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2007年13)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时事政治类、综合文化生活类、信息文摘类和学术理论类期刊管理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9年)
- 农业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
-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