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2007年)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做如下修改:
将第三十条修改为:“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公司实施专营,并参照本条例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根据本决定做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201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2017年)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2005年)
- 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