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2020年)
第一条
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企业、消费者减少和替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3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第三条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应根据本办法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使用、回收情况。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指导全国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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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娱乐税条例(1956年)
- 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年)
-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2019年)
- 电影管理条例(1996年)
- 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6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9年)
- 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55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