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下简称IPO)和上市后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行为,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发行等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向监管部门申请出具监管意见书,提供包括监管意见书在内的相关申请审核材料。IPO和再融资行为涉及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按照《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报送相关资质审核材料。”
二、
将第二条修改为:“上市证券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涉及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应当按照《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报送相关资质审核材料。”
三、
将第三条修改为:“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章程中载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为证券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应当限期改正;改正前,相应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四、
将第四条修改为:“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编制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同时上市证券公司还应根据《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等规定编制证券公司监管年度报告,在规定期限之内先按上市公司要求披露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然后再向监管机构报送证券公司监管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将其中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附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和公司网站进行信息公示。如果向社会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数据差异,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方式披露并充分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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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高温干旱防御应对工作的通知(2013年)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决定(2017年)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年)
-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5年)
- 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
-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1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