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生产中药材(含植物、动物药)的全过程。
第三条
生产企业应运用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手段,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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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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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2016年)
-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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