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生产中药材(含植物、动物药)的全过程。
第三条
生产企业应运用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手段,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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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
- 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2015年)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6年)
- 水利部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的意见(2024年)
- 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7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22年)
- 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