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生产中药材(含植物、动物药)的全过程。
第三条
生产企业应运用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手段,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东省惠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5年)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2017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景海鹏颁发“特级航天功勋奖章”授予朱杨柱、桂海潮“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2000年)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2020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 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 “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