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推动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制度,银保监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银保监会决定:
一、
对1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附件1)
二、
对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应当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规定,按照此次清理后的工作要求,在信息披露、许可证公示等监管工作中不得指定媒体或途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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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5年)
-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2003年)
-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2017年)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
- 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试行)(2014年)
-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2011年)
- 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