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科学开展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餐饮业加快恢复发展。
二、 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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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2024年)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2016年)
- 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年)
- 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3年)
-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英文版](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