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2015年)
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统筹协调方案实施
(一)
积极发挥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职能,做好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支持自贸试验区推进方案全面落实;对于自贸试验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请联席会议协调;组织开展改革开放试点事项的总结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建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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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2010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12年)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200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