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1年)
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二)
基本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11年)
- 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7年)
-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关于废止《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的决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1号(2016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4月17日答记者问(以色列对黎巴嫩袭击)(2001年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局徽上使用国徽图案的复函(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