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药限制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农药限制使用是在一定时期和区域内,为避免农药对人畜安全、农产品卫生质量、防治效果和环境安全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第三条
农药限制使用要综合考虑农药资源、农药产品结构调整、农产品卫生质量等因素,坚持从本地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2002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能源局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
-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申请代理机构管理办法(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2017年)
-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2006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