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效益,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的支出,以及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上述事项的相关支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2018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2015年)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2年)
-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