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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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1年)
-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设立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清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复函(2003年)
- 在国际工程科技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年)
- 关于修改《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