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2018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以下简称“三评”)改革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要求,深入推进“三评”改革,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关键,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形成中国特色科技评价体系,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规律。遵循科技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和精简“三评”工作,简化优化流程,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并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三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找准突破口,更加注重质量、贡献、绩效,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招硬招,提高改革的含金量和实效性。
——坚持分类评价。针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议为主;社会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
——坚持客观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推行同行评价,引入国际评价,进一步提高科技评价活动的公开性和开放性,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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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2015年)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2022年)
-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199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