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
——坚持市场导向。完善经济政策,健全市场机制,规范环境治理市场行为,强化环境治理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坚持依法治理。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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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2011年)
- 江泽民致电巴林埃米尔哈马德对海湾航空公司客机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2000年)
-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太原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2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