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为了实施2021年1月22日公布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
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修改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4年修订)(2014年)
- 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200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广东省惠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5年)
-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2001年)
- 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天津市福建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3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