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批)(2005年)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废止前九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的基础上,我会对自成立以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公布的证券期货类规章进行了再次清理。其中,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规章25件(目录见附件1),已经明令废止的规章4件(目录见附件2)。现将这两部分共29件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第十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2.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附件1:
第十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序号
名 称
文 号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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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上市公司检查办法(2001年)
- 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3年11月12日)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 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9年)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2014年)
- 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1995年)
- 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