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2006年)
近年来,主要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快速发展,担保资金不断增加,业务水平和运行质量稳步提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担保机构总体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行业管理不完善等,亟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的要求,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一)
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在国家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专项资金(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地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
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人增加资本金投入。对于由政府出资设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各地区要视财力逐步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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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1985年)
- 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2019年)
- 关于对少年收容教养人员提前解除或减少收容教养期限的批准权限问题的批复(199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2023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合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复函(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199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