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2019年)
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服务贸易协议》)的水平,深化内地①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双方”)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强双方经贸交流与合作,双方决定,对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作出如下修订:
一、 对《服务贸易协议》正文部分的修订如下:
1.
《服务贸易协议》第三章(义务及规定)第三条(义务)第一款修订为:
“一、内地对澳门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具体措施载于本协议附件1。对于本协议附件1表2所列明的具体承诺的实施,除执行本协议规定外,还应适用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
《服务贸易协议》第四章(商业存在)脚注6予以删除。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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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中国计生协会关于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家庭健康行动的实施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