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2015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交基发〔1994〕840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一条中“一定额度的注册资金、”删除。
本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施行。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
-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199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贸易便利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6年)
-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2014—2020年)实施方案(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