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52 号
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决定废止2001年6月6日发布施行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9号令)。
本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生效。
部 长 赵克志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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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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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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