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是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
第三条
内务建设是公安机关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基本任务是,严格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着力锻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高素质专业化过硬公安队伍,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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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2007年)
-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12年)
-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圳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
-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