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文物保护项目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文物保护项目评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咨询评估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咨询评估工作是指咨询评估机构遵循文物保护原则、程序和标准,通过科学规范的方法对文物保护项目进行评估、论证,为文物保护项目提供咨询评估意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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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局关于废止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2010年)
-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2021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
-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2011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简化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资费的通知(2009年)
- 关于开展打击假冒UL标志专项活动的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