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6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
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监控,确保基层合规、高效使用直达资金。(财政部牵头,审计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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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
-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6年)
- 外交部部长唐家璇4月11日接受美国政府处理美军用侦察机撞毁中国军用飞机事件的全权代表、美国驻华大使普理赫代表美国政府递交的致歉信(2001年)
-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2014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