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全国民族运动会)组织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民族运动会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承办,每4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
全国民族运动会以“平等、团结、拼搏、奋进”为宗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目标,坚持“特色鲜明、务实节俭”的办会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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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2020年)
- 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2011年)
-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宜昌县设立宜昌市夷陵区并调整宜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2012年)
-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
- 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