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决定(200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决定(200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决定(2005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5月21日经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同时声明: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19年) 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2023年)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