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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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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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年)
- 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