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保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活动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以及其他资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4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2007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0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2023年)
-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