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航业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2013年)
一、 加强机场规划和建设
1.
抓紧完善机场布局,加大建设力度。整合机场资源,加强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等都市密集地区机场功能互补。新建支线机场,应统筹考虑国防建设和发展通用航空的需要,同时结合实际加快提升既有机场容量。(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空管委办公室。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
按照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原则,确保机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大型机场应规划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注重机场配套设施规划与建设,配套完善旅客服务、航空货运集散、油料供应等基础设施。(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邮政局)
3.
着力把北京、上海、广州机场建成功能完善、辐射全球的大型国际航空枢纽,培育昆明、乌鲁木齐等门户机场,增强沈阳、杭州、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等大型机场的区域性枢纽功能。(民航局、公安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空管委办公室)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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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俄总理第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墨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扩界更名为雅鲁藏布大峡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12年)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10年)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2015年)